近日,浙江一位徐先生花1649元带女友入住某高档酒店的江景房,想着两人世界可以放飞自我,两人没穿衣服就相拥而睡了。结果在第二天起床拉开窗帘时,人都吓坏了! ![]() 徐先生表示想着带女友在酒店江景房过一个浪漫的夜晚,为此花了高价钱订了这个酒店,因为当晚太累,没穿衣服就睡着了。第二天醒来拉开窗帘看下江景,没想到窗户外边有个清洁工在擦玻璃,两人都被看光。 ![]() 徐先生对此事非常气愤,于是找到酒店理论,可是酒店对此事并没有马上给出解决的方案,还提出“再住两天,此事会向领导汇报再解决”。原本想要退房的徐先生,无奈和女朋友又住了两天。 两天过后,酒店所说的“向领导汇报再解决”的事情压根没有着落,反而还让徐先生支付两天住房费用,徐先生感觉被耍了,自己吃了亏还要多花两天的冤枉钱。 ![]() 于是徐先生寻求调解员要求酒店免除两天的费用,对于裸身站在窗边看江景被清洁工看光的事情,需要其赔偿精神损失费! 酒店对此向徐先生表示歉意说,清洁工清扫玻璃外墙是由物业公司安排的,有时受天气影响等因素,清洁时间无法统一规定,其次每位客人休息时间不同,不可能一一通知,房间也有“温馨提示”,提醒了客人近期有玻璃卫生清洁,必要时把窗户关起来,提示都有,只能说徐先生自己不小心。 ![]() 徐先生还是很气愤,如果酒店不赔偿就走法律途径,而在城区文广旅体工作人员认为,虽然酒店方在服务方面出现了一些瑕疵,但从法律上来讲还不触及隐私侵犯这一说! 此事在网上引起网友们的热议,有网友说“情侣裸身在酒店玩可以,光着身子拉开窗帘被人看光,怨不得别人吧”?“裸身拉开窗帘这行为已经表明不需要任何隐私了,咋此刻又怪罪起了清洁工呢?” ![]() 如果说酒店前台客服能够在客人办理入住时,顺便一提“每天不定时有清洁工在窗外擦玻璃,为了确保个人隐私安全,记得关好窗户拉好窗帘哦”,这提示远比房间里的牌子提示效果要好很多。 其次酒店方让徐先生多住两天,需和领导汇报如何解决此事,入住的费用也需说明白是酒店承担还是徐先生承担,当然,徐先生本来就想退房的,是酒店为了给个结果让徐先生续住的,所以这个费用不应该让徐先生买单! ![]() 酒店的提示不明显让客人觉得隐私被侵犯,另外,客人也不应该裸身拉开窗帘,这是最起码的修养,双方都存在问题,谁都说自己无错,只能看谁先让步了!对此大家怎么看? |